比如,南通市停止了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的奖补文件(通政规〔2025〕8号),大兴安岭废止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大署办〔2025〕37号)。
除了地市迅速响应,区县也同步启动了规范工作;2026年7月2日,就有两地发布相关通知。
1.废止MCN产业奖补条款,转向场景支持
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发布,关于废止和调整《赣江新区关于支持MCN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部分条款的通知。
黑龙江省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办方针的实施方案,呼玛县据此发布文件,废止《呼玛县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修订)》(呼政办规〔2025〕3号)。
查询原奖补文件,内容包括多个方面:
支持投资新建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补助;支持入驻经济开发区;支持纳统入规,在省、地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商业模式创新,根据网络销售额给予奖励;支持会展活动。
对其中已通过合同或文件等形式约定或规定的违规补贴,可根据约定或规定期限和补贴实际情况设置合理过渡期,过渡期到期后停止执行。
建设 “预算管理—联合审核—公开公示—资金拨付”全流程闭环机制,对于依据不充分、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奖补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资金,从源头上防止违规涉税奖补项目混入预算。
先后对商务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支持知识产权等领域产业发展政策开展绩效评价;
2026年,将过去三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2亿元列入财政重点评价范围,全面检验产业政策落地成效,综合研判投入产出效益,为优化政策与预算安排、构建绩效管理闭环提供科学依据。
负面清单划清了“不可为”的红线,解决了“什么不能做”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同样亟需明确“可以做什么、应当怎么做”的正面指引;
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末梢,其补贴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授权,这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而通过“负面清单”与“正面清单”的双轨协同,一方面严控增量、清理存量,守住公平竞争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