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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停止执行、废止财政奖补政策
发布时间:2026-07-15 09:28:00
5-7月以来,各地发改委根据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开展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规定事项,对违规实施财政补贴开展梳理摸排。

多地陆续发布通知停止执行或废止财政奖补政策。

比如,南通市停止了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的奖补文件(通政规〔2025〕8号),大兴安岭废止工业经济稳增长政策措施(大署办〔2025〕37号)

一、区(县)在行动

除了地市迅速响应,区县也同步启动了规范工作;2026年7月2日,就有两地发布相关通知。

1.废止MCN产业奖补条款,转向场景支持

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发布,关于废止和调整《赣江新区关于支持MCN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部分条款的通知。

此次清理中,废止了落户补贴、贡献补贴以及要素补贴等条款,同时修订“给予房屋租金支持”为“给予应用场景支持” 。

可见,合规的奖补应从场景、研发方向展开,支持方式则强调政策效果,而非简单地以资金补贴吸引企业落户。

2.废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

黑龙江省制定了贯彻落实国办方针的实施方案,呼玛县据此发布文件,废止《呼玛县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措施(修订)》(呼政办规〔2025〕3号)。

查询原奖补文件,内容包括多个方面

支持投资新建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的2%给予补助;支持入驻经济开发区;支持纳统入规,在省、地奖励基础上再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商业模式创新,根据网络销售额给予奖励;支持会展活动

二、地方推进工作计划

除了多地公布的清理结果,淮南市公布的人大代表答复函则提供了相关工作的进度计划和制度安排,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进度计划

负面清单管控,禁止新增;

违规补贴处置,自国办发〔2026〕12号通知印发之日(2026年4月7日)起,依法依规稳妥处置后停止执行;

存量违规补贴分类施策

对其中已通过合同或文件等形式约定或规定的违规补贴,可根据约定或规定期限和补贴实际情况设置合理过渡期,过渡期到期后停止执行。

2.预算管理

建设 “预算管理—联合审核—公开公示—资金拨付”全流程闭环机制,对于依据不充分、可能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奖补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预算资金,从源头上防止违规涉税奖补项目混入预算。

3.绩效监督

先后对商务发展、支持科技创新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发展、支持知识产权等领域产业发展政策开展绩效评价;

2026年,将过去三年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2亿元列入财政重点评价范围,全面检验产业政策落地成效,综合研判投入产出效益,为优化政策与预算安排、构建绩效管理闭环提供科学依据。

三、各地贯彻的一些反思
违规财政补贴的口子,通过负面清单管理机制予以封堵,无疑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正确方针。
然而,与负面清单所蕴含的“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市场逻辑不同,政府机关应当严格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行政法原则
基层产业主管部门实践来看,贯彻过程中普遍面临政策识别难、执行标准不统一等现实困境:

负面清单划清了“不可为”的红线,解决了“什么不能做”的问题,但在实际工作中同样亟需明确“可以做什么、应当怎么做”的正面指引;

否则,在问责压力与审计风险交织的环境下,基层干部极易滋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观望心态,甚至陷入“一刀切”式停摆,导致精准施政难以落地。
因此,在负面清单划红线的基础上,能否补充构建与之衔接配套的正面清单(“白名单”)协同机制,以明确合规奖补的适用场景、支持方式和绩效标准?
这不仅有利于为基层提供清晰、稳定的政策“导航仪”,更能有效破解“不敢作为、不会作为”的实践难题。

地方政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末梢,其补贴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政策授权,这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而通过“负面清单”与“正面清单”的双轨协同,一方面严控增量、清理存量,守住公平竞争的底线;

另一方面正向引导、精准赋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合规的政策工具,才能真正实现“放得活、管得住、服好务”的改革目标。